查龙寺门口有一家拍泰式写真的,可以在淘宝上预定。自己可以买到筒裙或者片裙,只是需要自己搭衣服。
查龙寺可以拍照,淘宝可以定
成都太古里禁止“未经允许的街拍”,合理吗?街拍是偷拍吗?
从法律规定说:
我民法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因此,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依法需要满足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缺一不可。
游客街拍只满足未经本人同意这一要件,只要拍摄无营利目的,不构成第二要件,也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由此可见太古里管理方市场部 所谓以保护个人肖像权为由禁止街拍的观点有悖于法律规定。
此外个人肖像权的使用是由个人授权,而不是由第三方授权。所以如果是盈利性的街拍,要得到肖像权授权的话 ,依法也只能有被拍的个人给予授权。而不是由某一个管理市场部给予授权。由此可见,要求想拍时联系管理方市场部以获得授权的要求,有悖于法律规定。
其次,从实际管理效果讲。街拍有可能是拍人,也可能是拍景。如果是拍人,也可能是拍自己人,附带拍到其他人。所以游客街拍,根本没有办法界定是拍景拍自己人还是拍了陌生人。
没有这种规定出台的时候,大家依照民法的相关规定,都以谦和的态度对待街拍。没有明显的社会矛盾。
这项与法规相矛盾的规定出台之后,势必会有人依照法规要求自由街拍,也会有部分人依据这条与法规相矛盾的地方规定,要求禁止街拍。市场部的这项规定主张的违背民法基本规定的立场,这种规定到处宣扬后只会增加社会矛盾,不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综上,我们应该带对太古里管理部这种违法规定说“不“。
旅游景点都是人山人海。难道要把这些人全部清空才能拍到吗?需要图中所有人都同意才能拍照吗?景点管理处没有权力代表这些人同意或者不同意,管理处提示禁止未经允许的拍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该规定违背法律,属于管理权力的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