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流行业并购的创新点
你好,德邦被京东收购对员工没有什么影响,要看具体被收购的情况,如果公司的主体消灭。一般情况下要重新签订合同。
德邦卖给京东对员工并没有实质上的影响。京东是整体收购了德邦物流,收购以后还需要继续正常运营,还需要原德邦员工们继续正常工作才能更好的运营下去,所以对原员工没有任何影响
2. 物流行业创新点子
找创业点子这个问题,大多数人都在想到底做什么?其实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得问自己擅长什么,什么是自己能做的,知道这个了,那么就成功了一半……
比如你厨艺了得,那么你可以自己经营小餐馆,自己做,我一个朋友,发小,从小喜欢做菜,现在自己在工业园区附近经营餐馆,年收入可达30-50万,人流量稳定,厂区餐饮较少,能得到很多工人朋友的青睐!如果不想自己经营餐馆,那么可以选择去销售餐饮,找固定的餐馆或食堂合作,精心制作盒饭套餐,送到各大车站,火车站,机场停车场售卖,按照每盒饭收益2-5块钱,一盒套餐成本价15元,售卖18-20元,每日量达到100-200盒,那么你的月收益也能达到6000-30000万,收益也是很可观的;其次,你实在不想出门在外,那么可以选择制作美食食谱,制作美食视频,教程获取各大平台流量或广告收益,做得好也能达到不错的收益。
再如自己什么技能也不会,那么可以选择专业技能不高的领域,做物流,收取快递;比如加盟菜鸟驿站,选择一个流量较大,入住率较高的小区,开一家小型超市,加盟菜鸟驿站,依靠菜鸟驿站的快递流量带动小超市的人气流量,这样很快能盘活超市,做到售卖生活物品的同时,又能赚取快递费;菜鸟驿站加盟费用2-3万,超市成本10万左右,一个快递1块左右的收益,小区流量达到100-300的量,那么快递月收入就可达3000-9000,超市由于受菜鸟驿站的人气带动收入,每天也能达到300-700收益,9000-21000,这样一年下来收益可达20万左右!
诸如此类的创业还有很多,其余项目欢迎讨论……希望对您有用!
3. 物流行业并购的创新点和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保证粮油仓储能力满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粮油仓储单位的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混合所有制粮油仓储单位中涉及政府性资金资产投入建设、维修改造的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其他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的保护参照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包括从事粮油仓储活动所需的经营场地,仓房、油罐等存储设施,专用道路、铁路、码头等物流设施,以及烘干设施、器材库、清理维修车间等附属设施。
第三条
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的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需要,制定全国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淘汰、更新及保护机制,将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情况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监督考核体系。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的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在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本地区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需要,细化落实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淘汰、更新及保护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的考核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擅自拆除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用途,不得危害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安全和粮油储存安全。
第二章 保护措施
第六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自设立或者开始从事粮油仓储活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将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等情况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粮油仓储物流设施规模、用途发生变化的,也应当及时备案。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定期检查评估、维护保养,做好记录、建立档案,并按照规定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相关情况。
第七条
因重大项目建设或涉及粮食流通格局优化调整,确需拆除、迁移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或改变其用途的,组织拆除、迁移或者改变用途行为的单位应当征得相关粮油仓储单位同意,并事先经设施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逐级报告至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自拆迁、改变用途行为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被拆除、迁移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功能不降、先建后拆”的原则,负责统筹协调重建,确保辖区内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总量、布局及结构满足粮食安全需要。
第八条
依法对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予以行政征收、征用的,被征收、征用单位应当自征收、征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征收后,如对当地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能力造成影响,征收主体上级人民政府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的总量、布局及结构等予以协调重建。 征用的,征用主体上级人民政府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协调在使用结束后尽快恢复原状及用途,不能恢复的,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条
粮油仓储单位出租、出借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应当与承租方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自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出租、出借不得破坏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的功能,不得危及粮油仓储单位的粮油储存安全。
第十条
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不能满足粮油安全储存或粮食流通需要的,粮油仓储单位应当维修改造或重建;涉及布局和结构调整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筹协调。 粮油仓储物流设施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且不具有维修改造价值的,粮油仓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报废处置;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协调修缮保留。
第十一条
在粮油储存区内及临近区域,不得开展可能危及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安全和粮油储存安全的活动,不得在安全距离内设置新的污染源、危险源。
第十二条
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因不可抗力遭受破坏时,粮油仓储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对其进行修复或重建,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协调支持。
第十三条
为保持或升级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功能,弥补仓容缺口,进行维修改造或新建扩建,各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协调有关部门给予资金、政策等支持。
第十四条
本办法涉及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备案的具体规定, 由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备案应创新形式,简化程序,优化服务,积极推进电子化备案。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侵占、损坏、擅自拆除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擅自改变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用途,危害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安全和粮油储存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侵占、损坏、擅自拆除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擅自改变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用途,危害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安全和粮油储存安全的违法行为予以依法制止和查处。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调查和掌握辖区内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的存量及变化情况,按照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规定逐级上报,并建立专门档案。
第十八条
粮油仓储单位的有关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信息由查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开。
第十九条
对保护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协调予以适当奖励。
第二十条
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落实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粮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奖励、补助的依据。 对保护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不力、严重危害粮食收储供应安全的地区和单位,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本办法规定拆除、迁移粮油仓储物流设施,非法侵占、损坏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由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损失、损坏,视情节依纪依规予以警告、降级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及时备案的,由备案管辖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警告或者罚款。 粮油仓储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发生重大损失、损坏,应当中止其政策性粮油储存任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粮油仓储单位,是指仓容规模500吨以上或者罐容规模100吨以上,专门从事粮油仓储活动,或者在粮油收购、销售、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过程中从事粮油仓储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4. 物流领域的创新
1.提供专业贴身服务,实现诚信互惠双赢。
2.生命因追求而精彩,追求因指引而成功,个体因团队而强大!失败的团队没有成功者,成功的团队成就每一个人,当好领头狼,爱她就迫使她成长!
3.和谐创新开拓市场团结拼搏共创未来。
4.这世上只有一种成功,就是能够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自己的一生。
5.时不我待,发奋举绩,鼓作气,挑战佳绩
5. 物流行业重要创新
得客户者得天下,物流企业如何“控货”,有效防止企业客户被“挖”。
客户是企业发展的核心中的核心,没有客户就意味着销售额下降,客户也是企业做大做强之本,没有了客户这个核心元素,那么发展就无从谈起。物流行业进入门槛低,僧多粥少,客户被“挖”,屡见不鲜。
疫情的反复,上游实体企业也面临市场萎缩,间接地造成物流运输的需求减少,从目前的情况看,经济已进入下行调整周期,作为物流配套服务企业来说,艰难生存已在所难免。
6. 物流行业并购案例
说真的,壹米滴答物流不怎么样。
壹米滴答是个公司,主要做快运,并购了优速快递后也做了国内快递了,但是不怎么样,优速被并购后网络就不行了,很多地方都不到,省内的也有部分不到的,省外的就已经很多都不到了,现在发优速还得先查地址,有些地址查的时候说到的,结果发过去,网点停了,要不转件,要不退件,很影响时效,很麻烦,所以壹米滴答的国内快递业务是不怎么样的。再说它的快运,新公司,知名度不高,时效也保证不了。个人觉得它是不怎么样的,所以我现在寄快递都不考虑它的。
7. 物流行业并购的创新点有哪些
物流行业将迎来政策的春天。若物流运行更有效率,则成本有足够的下降空间,因此物流也能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促进经济提质增效,这使得政府更加重视和推进物流业的发展,因此物流业也受到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关注。
规模化,科技化,专业化将是趋势。物流行业既有的粗放增长和简单服务不可持续,也无法在产业结构调整和改变发展方式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因此规划积极鼓励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协作联盟等方式做大做强,也明确了要完善法规制度和规范市场秩序,我们认为物流行业将进入一个兼并收购期必然由,分散走向集中。
8. 第三方物流企业并购的动因
企业并购的动因包括:获取公司控制权增效、向市场传递公司价值低估的信息、降低代理成本、取得协同效应以及管理者扩张动机。
按照并购双方所处行业相关性,企业并购可以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按照并购后双方法人地位的变化情况,可将企业并购划分为收购控股、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按照并购是否取得被并购企业即目标企业同意,企业并购可以分为善意并购和敌意并购。
按照并购的形式,企业并购可以分为间接收购、要约收购、二级市场收购、协议收购、股权拍卖收购等。
按照并购支付的方式,企业并购可以分为现金支付式并购、股权支付式并购和混合支付式并购等。
9. 物流企业并购的实现方式
跨越速运被京东收购,只是控股,还属于属于跨越。京东集团公告称,于2020年8月已订立最终协议,子公司京东物流将收购于中国专门从事限时速运服务的知名现代化综合速运企业跨越速运的控股权益,收购以总对价人民币30亿元收购跨越速运现时股份及认购跨越速运已发行新股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