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流行业税务处理
一、提供车辆运输服务的税务筹划
“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经营决策的影响,体现在营业税和增值税对企业决策成本计量的核算方式不同。
例如:位于试点地区的一家物流企业C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汽车运输供应商S1、S2分别位于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假设2013年1月两家供应商均向C公司提供不含税价格100万元的运输服务,那么:对于S1供应商,C需要支付的价税合计金额为:100+100×11%=100+11=111万元其中,100万元计入成本,11万元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相应的进项税额不能计入成本费用。
对于S2供应商,C需要支付的金额为:
100+100÷(1-3%)×3%=103.09万元在此情形下,实际支付的103.09万元都可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即两个供应商对C公司 的报价分别是111万元和103.09万元。从表面上看,S2供应商的报价更低,但由于增值税抵税的核算方式,实际上选择S1供应商更有优势,只是需要C公司预支待抵扣的增值税款而已,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现金持有政策做出抉择。
二、提供仓储服务的税务筹划
财税〔2011〕111号文件对纳入“营改增”范围的仓储服务定义为:“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而在现实的操作过程中,物流企业应当严格区分两类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和仓库出租合同。
两项业务都属于仓储服务,但是仓库出租同时又属于不动产出租,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这就为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营改增”试点并没有将不动产出租纳入试点范围,即其仍然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如试点地区一物流企业D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有的仓库出租给其他企业,拟收取价税合计200万元。
如果选择按照仓储业务缴纳增值税,则D企业实际能得到200-200÷(1+6%)×0.06=200-11.32=188.68万元。
如果选择按出租不动产缴纳营业税,则实际能得到200-200×5%=190万元。
显然选择缴纳营业税对D企业更有利。针对仓储服务进行税收筹划要提防筹划风险,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为一般情况下,仓储业务负有更大责任,因此企业应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准确筹划。
三、租赁物流设备(动产)的税务筹划
此类筹划主要是针对物流企业在“营改增”试点前发生的动产租赁业务,财税〔2011〕111号文件称之为“跨年度租赁”:即试点纳税人在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签订合同的日期对企业承担的税负具有很重要的决定性作用。
如试点地区的一家物流企业E为一般纳税人,该公司在2012年1月与另一家企业签订3年的设备租赁合同,合同金额30万元(平均每年10万元)。
如果一次性签订3年的合同,则按照租赁业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E企业应缴纳营业税额=30×5%=1.5万元;企业实际得到30-1.5=28.5万元。
如果每年签订一次,按照“营改增”相关规定,租赁合同为试点开始日后签订执行,合同标的物为试点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应缴纳增值税,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或一般计税方法计缴。
如E企业选择按照简易方法计税,则2012年缴纳营业税额=10×5%=0.5万元;2013年、2014年增值税销项税额=20÷(1+3%)×3%=0.58万元;企业实际得到30-0.5-0.58=28.92万元。
如E企业选择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纳税,则2012年缴纳营业税额不变;2013年、2014年增值税销项税额=20÷(1+17%)×17%=2.91万元;没有相应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企业实际得到30-0.5-2.91=26.59万元。
三种情况比较,发现按照选择简易方法对E企业更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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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物流行业税收管理
一般来说不同的行业,所能采用的税务筹划方法时不同的,税点点认为只有选择适合自己的税务筹划方法,才能确保企业税务筹划的成功,同时也能促进企业的发展。那么物流企业税务筹划的方法有哪些呢? 物流企业税务筹划方法包括以下几点: 1、转变经营方式巧筹划。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一般是根据进销差价按照13%或者17%的税率缴税;而营业税应税劳务中的“服务业—代理”税目的税率仅为5%。如果物流企业能够使自己从物资供应商的角色转变为销售代理商就可以实现节约税收的目的。 2、转变合同形式妙节税。由于季节性工作量的差异,物流企业往往将部分闲置的机器设备出租。按照税法规定,财产租赁应按“服务业—租赁”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如能按照装卸作业则只需按照“交通运输业”缴纳3%的营业税。 3、分别核算好处多。根据相关规定,对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纳入试点名单的物流企业及所属企业开展物流业务应按其收入性质分别核算。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营业税应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物流企业在开展税务筹划的时候,除了可以利用以上方法之外,想要获得成功,还需要依靠自身。物流企业如果能够提前做好税收筹划相关信息了解,并且根据这些信息制定好税收筹划方案,税点点认为那么既可以确保筹划过程的顺利,同时也能确保筹划成功率得到提升。另外如果寻求专业人员来操作,那么不仅可以规避风险,同时也能确保筹划的合理合法性。 税点点,创新型互联网税务筹划服务平台。面向七千万中小微企业提供合理节税服务,减轻企业税务负担。节税效果明显。
3. 物流行业税务处理方案
增值税:
1、陆路(含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服务。
税率:一般纳税人营业税改增值税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3%。
计算方式:应纳税额×税率。
2、仓储、配送及货运代理等物流辅助服务。
税率:一般纳税人营业税改增值税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3%。
4. 物流涉税问题
一、兼营销售与代购 部分物流企业在主营运输、仓储等业务的同时,兼营货物销售或接受客户委托代购商品。物流企业从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再销售按增值税税率l7%(13%)征税或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征税,而代购行为按营业税——服务业征税,税率为5%,物流企业通过转换经营角色可实现节税的目的。 例1:A物流公司兼营货物销售,从M公司购进电器价格为100元/台,市场批发价格为120/台(均为不含税价),B商场需要一万台该电器,A公司采取的方式有: 方案一:从M公司采购后,销售给B商场,作为一般纳税人,A公司需交增值税=120×0.17-100×0.17=3.4万元,A公司利润=120万-100万=20万(忽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方案二:接受B商场委托,代理B商场从M公司进行采购,M公司开给B商场的发票具明金额100万,增值税17万,A公司不代垫货款,另B商场支付其劳务费23.4万(与方案一相比,B公司支付的总价款不变)。A公司需缴纳营业税=23.4×5%=1.17万,A公司利润=23.4-1.17=22.23万。 方案三:如果A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B商场支付给A会司价款合计140.4(与方案一相比,B公司支付的总价款同样不变),A公司支付给M公司117万,则A公司应纳增值税=140.4÷(1+3%)×3%=4.09万,A公司利润=140.4-117-4.09=19.31万。 评价:在B商场支付价款不变的情况下,第二种方式使A公司利润最多而第三种方式利润最低。在此例中,代购相比购货销售可以少变税,购货销售时,一般纳税人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少交税。 二、分开核算享优惠 物流企业从事运输、仓储业务时,涉及到交通运输业、服务业两个税目,两个税目的适用税率分别为3%、5%,如果纳税人未分别核算,则一律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对于纳入试点范围的物流企业的自开票单位来说,分别核算才能享受差额纳税的优惠。国税发[2005]208号文件要求物流企业将收入分别按交通运输业务和仓储业务核算,然后分别按差额进行缴税处理。 例2:A物流公司9月份营业收入2000万,其中运输业务收入1000万(外包给D物流公司600万),装卸收入200万,仓储业务收入800万(外包给F物流公司400万),A公司应纳营业税: 方案一:分别核算,A公司应纳营业税=(1000+200)×3%+800×5%=76万。 方案二:如A公司未分别核算,A公司应纳营业税=2000×5%=100万。 方案三:如果A公司是纳入试点的物流公司自开票单住且分别核算,A公司应纳营业税=(1000-600)×3%+200×3%+(800-400)×5%=38万。 评价:相比较而言,方案三为最优,既避免从高适用税率,又能充分享受到国家对物流企业的支持政策。 三、房产纳税有技巧 仓储业务是物流企业的主要业务之一,涉及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房产税。物流企业自有仓库从事仓储业务交纳房产税时,其计税依据为房产余值,税率为1.2%,将自有仓库出租的房产税计税依据为租金收入,税率为12%.根据房产余值的不同,可以对此进行筹划。 例3:A公司仓库原值1000万,扣除比例为20%,采取不同经营方式应纳营业税、房产税及公司利润(忽略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如下: 方案一:出租给M公司,年租金120万,M公司聘用2名仓管员每年支付工资5万/人,A公司应纳营业税=120×5%=6万,应纳房产税=120×12%=14.4万,支出合计=6+14.4=20.4万,A公司利润=120-20.4=99.6万。 方案二:为M公司提供仓储业务,获得收入130万/年(与①相比,M公司的支出总额不变),A公司支付仓管员工资=5×2=10万,A公司应纳营业税=130×5%=6.5万,应纳房产税=1000×(1-0.2)×1.2%=9.6万,支出合计=10+6.5+9.6=26.1万,A公司利润=130-26.1=103.9万。 如果A公司的仓库原值为2000万,则: 方案一:A公司利润=99.6万。 方案二:A公司收入130万,支出包括:A公司支付仓管员工资=5×2=10万,A公司应纳营业税=6.5万,应纳房产税=2000×(1-0.2)×1.2%=19.2万,支出合计=10+6.5+19.2=35.7万,A公司利润=130-35.7=94.3万。 评价:当仓库原值为1000万时,采取第二种方式比较好;而当仓库原值为2000万时,采取第一种经营方式比较好,即房产原值较大时采用出租方式,原值较小时采用自营方式。 四、巧立合同少交税 印花税是个小税种,税率比较低,但是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如果多个心眼,同样可以尝到甜头。以下说一说物流企业印花税筹划的两种简单思路: 思路一:根据规定,运输费的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仓储费的印花税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装卸费不纳印花税。为了避免从高适用税率,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注意将运输费、仓储费、装卸费的相应金额分别记栽。 思路二:大企业的物流业务往往外包给专业物流公司来做,专业物流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为其提供物流服务,这时候的合同金额往往不明确,按规定,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的,先按5元贴花,结算时再以实际金额计算补税。通过签订金额模糊的合同,可以推迟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获得货币的时间价值。 例4:A物流公司与M公司签订服务外包合同,金额共2000万,其中运输费1000万,仓储保管费800万,装卸费200万。 方案一:合同分别记载金额,A公司应纳印花税=(1000×0.5%+800×1‰)×10000=13000元。 方案二:如合同未分别记载,则A公司应纳印花税=(1000+800+200)×1%=20000元。 方案三:如合同记裁金额不明,则A公司应纳印花税=5元,待实际结算时按结算金额补变税款。 评价:当合同金额不明确时,可以延缓印花税缴纳时间;金额明确的合同,应该分别记载各项金额,以避免被从高适用税率,造成多缴税款。物流行业税务筹划 税点点,创新型互联网税务筹划服务平台。面向七千万中小微企业提供合理节税服务,减轻企业税务负担。节税效果明显。
5. 物流业税收政策
1.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
根据物流业的产业特点和物流企业一体化、社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统筹完善有关税收支持政策。
2.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 仓储设施、配送中心、转运中心以及物流园区等物流基础设施占地面积大、资金投入多、投资回收期长,要在加强和改善管理、..
.3.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
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收费,按照规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减少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数量,控制收费公路规模,优化收...